我花钱买的宅基地,拆迁补偿为啥不给我?这合理吗?
合理不合理还真不一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之间,村集体以外的人不得买卖本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咱们不是这个村集体的成员,却买了这个村集体的宅基地,那其实是不合法的,拆迁补偿给宅基地原来的主人不给咱们也是合理的。
但这是不是说咱们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了呢?
也不是。
咱们买宅基地的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现在拆迁了,拆迁补偿款虽然不是咱们的,但咱们可以根据合同让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咱们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咱们因此所受的所有损失。
不仅如此,咱们买下宅基地后增加的附着物、房子的装修装饰都在拆迁补偿款里,咱们就可以要求卖方将这部分的拆迁补偿还给咱们。要是卖方不给,咱们就可以去法院告卖方,让卖方返还不当得利。
但还是要提醒大家,虽然咱们买了别的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遇到拆迁仍然能拿回很大一部分的钱,但毕竟咱们买宅基地是违法的,花的钱能不能都要回来还是不一定的,而且前前后后打官司、维权花的钱也不少,所以咱们要买宅基地,最好还是买本村集体的,不要冒这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