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布了一则拟征地公告。
本次征地是为了建设工业和交通设施。征收的范围包括海天路以西,创新路南,菊花山路以北,西至高新区与莱山区边界。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马山街道曲家洼村、望杆墩村、北沙子村、南沙子村。
接下来就是咱们最关心的土地补偿费,由于本次征地只涉及一个区片,所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土地补偿费为每亩10.8万元。
而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则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来进行测算。
即明律师需要提醒大家两点:
第一,7月16日到9月16日是调查评估的时间,在此期间抢栽抢种的,征收方一律不予补偿,所以咱们就不要再花钱去播种建设了,小心白花钱。
第二,之后的60天内是咱们行政复议的期限,而之后6个月是咱们行政诉讼的期限,如果对征收或征收补偿有异议,就要在相应的时间内去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一旦超期,就不能再申请复议或诉讼了。当然,在未超期的情况下,咱们也可以通过协商或信访的方式去维权,但一定要注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