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缘故,现在很多的养殖场都面临着征收拆迁的问题,这其中如果不了解其中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就难免事到临头,手忙脚乱,甚至错失了自己应得的利益。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因此,养殖场的征收拆迁也是要向被征收人给付征收补偿的。
由于养殖场的特殊性,在计算征收补偿时并不同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的征收,因此很多养殖场的被征收人都因此而在面对征收时茫然无措,合法权益也遭受了损失。因此,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养殖场的征收补偿是如何计算的。
但是养殖场的征收补偿与其他宅基地的补偿是不同的。养殖场的征收补偿包括养殖场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存栏畜禽的补偿,停业停产补偿和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搬迁费用和不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折旧费。其中要注意的是,征用养殖场、藕塘、鱼塘、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土地补偿费应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至于建筑物补偿、农田水利工程等附着物、停产停业补偿和搬迁补偿则是根据实际的建筑物情况,养殖场规模收益来计算、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此外,养殖场的征收补偿标准也受到其它客观情况的影响。这些客观情况就包括当地的财政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养殖场的手续证件是否合法完整,以及养殖场环评手续是否过关等等。
在此,即明律师提醒大家,养殖场的被征收人可以自行向作出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要求给付征收补偿,认为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能弥补自身因拆迁而产生的损失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具体的补偿由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再次申明,我国的征收拆迁一贯是以先补偿后拆迁为原则,如果征收方不谈补偿就先来拆迁,那么这就是比较典型的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就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初步确认征收方先行拆迁并无合理依据的情形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