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农村养殖场的开办越来越多,许多农户都因此脱贫致富,但是有一些征收方以各种名义,在拆迁时不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这些被征收人中,有的因为不清楚法律规定,信以为真,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的损害。那我们就来看看养殖场拆迁中的套路有哪些。
1、因处于禁养区或未取得环评手续等原因,不予补偿。
但无论是因为环保原因,还是因为养殖场被划入了禁养区,并不代表拆迁就没有补偿。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2、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补偿。
然而,许多养殖场都是建设在农用土地上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的规定,农用地可以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的建设用地,相关建设无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在农用地上建设养殖场的,有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时都需要补偿。
最后提醒大家,在面对拆迁时,要对征收的文件进行审查,可以查阅相关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不要因为身份而盲目相信对方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诉讼的存在正是为了检验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