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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最高达9.9万元/亩

发布者:即明拆迁律师团律所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7日|分类:拆迁安置 |3819人看过


最近有一条令湖南农民朋友倍感高兴的新闻,这就是湖南更新了2018年全省的征地补偿标准,全面提升了征地补偿款。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分析一下,2018年湖南征地补偿标准以及湖南各地的具体征地补偿费,方便湖南农民朋友看清楚,2018年一亩土地补偿费能有多少。


2018年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爱土拆迁律师团从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看到,该省于5月8日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湖南全省立即施行新征地补偿标准,按《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 湘政发〔2018〕5号)文件执行。

根据文件显示,全省征地补偿标准依划分的土地区域Ⅰ区、Ⅱ区、Ⅲ区而定,一般Ⅰ区最高Ⅱ区、Ⅲ区稍低。

《通知》指出,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1、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

2、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

3、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

4、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

5、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2018年湖南省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已于2018年5月8日发布生效实施。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

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通过查询得到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市区Ⅰ区的补偿标准,皆超过9万元/亩,其中长沙市市区最高达到9.9万元/亩,这比现行的补偿标准7.6万元/亩,提高了30%。长沙人(城郊农民)一亩土地可多拿2.3万元。

补偿不合理不签字,口头承诺不可信,空白协议别急急忙忙签字

如果当地征收时,征收方没有发布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或者发布的方案低于该平台查询的补偿结果,其结果就是不合理的。

遇到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和征收方签订协议,同时可以通过一系列手段维权。

比如,和征收方协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也可联系拆迁律师介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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