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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补偿费突破30倍年产值上限,是真的吗?

发布者:即明拆迁律师团律所2018年04月04日419人看过举报

最近网上有自媒体放出消息说,2018年土地补偿费新标准突破了土地管理法的上限,即土地年产值30倍的补偿标准。结果,不少网友提问爱土拆迁律师团,“今年征地补偿提高了吗?现在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了?”“新版土地管理法出台了,2018年土地补偿费取消上限了?我们这边的补偿标准没变呀,是不是违法征收?”

爱土拆迁律师团首先提醒大家:网上流传的关于2018年土地补偿费突破上限,超过30倍补偿标准”的说法是假的!只是一部分不负责任的媒体骗取阅读量的小手段。2018年土地补偿标准究竟有没有变化,有多大变化,我们今天来谈一谈。

辟谣:2018年土地补偿费突破30倍标准上限

近段时间,一些自媒体放话,称2018年农村土地补偿费突破了原有的最高30倍年产值上限。不少网友看了兴奋不已,但是结合到自己拿到手的补偿费,发现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纷纷留言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当地征收方是否涉嫌违法征收或者截留土地补偿费。

爱土拆迁律师团反复辟谣:这个所谓2018年土地补偿标准是假的。目前在执行中的《土地管理法》并没有这一条规定。也没有提到土地补偿费突破了土地年产值30倍上限。

2018年土地补偿标准真的有变化吗?农民土地征收又包含了哪些补偿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从这里可以看到,目前农村土地征收主要法律依据的《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补偿的法律条文说的非常清楚,并没有超过三十倍。另外,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也就影响到不同地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可能会有较大差异。

当然2018年的土地补偿标准相对于2017年肯定会有一些变化,毕竟每年的物价水平在变化,农产品价格也会有变化,这是直接影响补偿费的因素。

新版土地管理法真的出台了?又是假的!

前来咨询我们的网友在得到土地补偿费并没有超过三十倍的辟谣后,非常失望,又搬出了“新版土地管理法”,说刚出台的“新版土地管理法”明确了补偿突破了补偿标准的上限。

爱土拆迁律师团再次提醒大家:今年截至目前并没有出台所谓新版土地管理法,而且2017年也没有出台。大家也可以到国土部(自然资源部)官网去查询,是没有发布过这个“新版土地管理法”的。

有网友肯定要说了,好多媒体都在报道,凭啥说没出台,凭啥相信你们。实际上,大家看到各媒体报道的所谓“新版土地管理法”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也就是说,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没有落地出台,能否通过都还存疑。

这个征求意见稿是在20175月左右就提出来了,将近10个月过去了,一直杳无音讯,这也说明其出台难以预期。一部法律的修证审议通过,往往需要反复考量。也就无法立即影响到2018年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变化了。

至于一些自媒体直接报道说新版土地管理法出台了、2018年土地补偿费突破上限了等等,不过是“狼来了”的典故在新闻中的运用罢了。利用了被征收人提升征地拆迁补偿的急切心理预期、以不实信息误导广大被征收人。实质上只是为了博眼球、吸引大家的阅读和关注,影响并不好。

希望大家擦亮眼睛!关注权威的国土部门官方网站的信息发布,比没事找事炒作的自媒体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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