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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配套绩效考核办法范本案例

发布者:耿武杰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333人看过


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绩效考核办法

 

为保障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贡献与收益相匹配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制定本办法。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证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方案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绩效考评指标及标准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锁,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N%;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Y%;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X%。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由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当年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权。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良A、合格B、不合格C三个档次。如下表:

考核结果(S)   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标准系数           1.0        0.7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激励对象当年度的未解锁额度不得解锁,由公司指定的第三方统一回购。

 

考核期间与次数

考核期间:激励对象获授权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考核次数:限制性股票激励期间每年度一次。

 

解锁

董事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及数量。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执行董事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执行董事。

 

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如果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出异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复议,并根据复议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者记录,需考核记录员签字。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激励方案结束四年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附则

    本办法由执行董事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执行董事审批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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