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 )律见字第 号
律师见证书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郑州市黄河路125号联盟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371 65727333 传真:65727555 邮编:450008
律师见证书
( )律见字第 号
2017年9月25日,王XX委托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对其立遗嘱法律行为进行律师见证。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指派耿武杰、洪利华律师予以见证。
见证事项:
委托人王XX于2017年9月25日订立遗嘱法律行为的真实性。
见证过程及见证材料:
律师查阅王XX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薄原件
并进行询问,确定了其身份信息。
律师查阅王XXX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薄原件,
并进行询问,确定了其身份信息。
律师与王XX沟通后确认其精神状态正常,意识
清晰,沟通无障碍,与其签定了律师见证合同、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
4、律师询问其家庭成员情况、其婚姻状况和子女情况。
5、律师查阅王XX提供的此遗嘱所涉的房屋房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申购保障性住房承若书》、《借款人购房收据抵押证明》、《郑州XX局旧城改造管理办公室出具收据》2份、《借款人购房情况表》、《个人购买单位公积金贷款全程担保贷款担保委托合同》原件。《个人贷款支付凭证》、《中国建设银行客户回单》复印件,核实了该处房产的真实性,王XX有处分权。
6、律师询问其以前所立遗嘱情况,本次立遗嘱的主要内容。
7、律师制作谈话笔录,根据王国新要求由耿武杰、XX两位律师见证该立遗嘱过程并由耿武杰律师当场代书完成遗嘱文本,核对后,王XX签名、日期、按手印。
8、律师复印了此见证所涉资料的复印件,用来内部审核使用。
三、见证结论:
委托人王XX2017年9月25日下午六点在郑州市金水区河南省XX医院X号住院楼XX层X号病房立遗嘱的法律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见证人: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见证律师:
二0一七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