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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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恶势力欠钱不还 律师巧施妙计助当事人维权

发布者:李梅胜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债权债务 |4407人看过

案件描述

还记得多年前执业之处的一个案子。

接受当事人张某的委托,案情基本情况如下:

张某为一个蔬菜批发市场的小老板,为某事市政府宾馆供应蔬菜(属于私人承包,后台强大)。连续两年供货,共计21万余元,在供货之初,张某就和该宾馆经理商讨过货款的问题,该经理说:“我这个宾馆这么大,在这里,还怕欠你这点钱吗?继续供货."张某寄予希望,继续供货,家里很穷,就贷款进货、供货,在贷款,进货,供货。后面实在支撑不下去了。又去找经理要货款,无果,委托律师--我。

接受这个案子的时候张某没有任何资金,当然也没有任何律师费了,我去过他们家里,简直是家徒四壁,五岁的小孩就吃这白米饭放点酱油。看见这种情况,我毅然决定帮助他,律师费用等帮他们要到钱再说。当天就书写法律文书,递交到当地的法院,该法院不受理,说:“那个人我们哪里敢受理,后台强大”。我一看这怎么办?回去之后找到宾馆的经理,经理态度十分嚣张,说“律师在我眼里就是豆腐,想怎么捏就怎么聂。”我一看没有的谈。

就和张某商量怎么办,张某说:“你是律师,听你的”,我看见宾馆附近插了很多红旗,考虑有上级来视察下榻。心生一计。找两个硬纸板,用红笔写下:“还我血汗钱”让张某举着,站在宾馆某口,没有过多久,被保安夺走,我一看这样也不行。怎么办呢?

我和张某回到家里,拿出我的白衬衫,让张某穿上,背部然就书写“还我血汗钱”。依然让张某站到宾馆门口,没有过多久,门口几个保安过来撕脱张某的白衬衫,没有拳脚相向。还算文明,因为我手上有个 相机。不过衬衫还是被脱掉,双拳难敌四手呀。又不行,哎穷途末日了。我直接在张某的背部用红笔写下“还我血汗钱”,十分醒目,站在宾馆门口,这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围观,也有一些记者过来了,保安也过来了。我对保安说“你要摸就打死他,不打死他、又不还钱,就是害死他。反正是不会走的。”可能是因为上级领导要来的缘故,经理也怕了,委托公安局领导找我调解。“那个经理说我们律师是豆腐吗?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况且欠钱归还天经地义,要摸还钱,没有的谈”,我说。最后和该宾馆达成协议,偿还全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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