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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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合伙人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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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没有到期可以要求债务抵消吗?

作者:李阳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9次举报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权可以是未到期的,我国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只要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当事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合意,且不违反法律及当事人约定,就可以有效转让债权,债权转让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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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吴江区融媒体中心FM8...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25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