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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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户口在外地发生事故按照什么标准

发布者:李阳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10日 94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浙高法(2017)92号],浙江省范围内实行城乡“二元化”的赔偿标准。宋水富在江苏省起诉,但选择适用浙江省的标准,则应严格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执行。宋水富系浙江省农村户籍,故应按照浙江省农村标准赔偿。在江苏省起诉,但选择适用浙江省的标准,则应严格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执行。系浙江省农村户籍,故应按照浙江省农村标准赔偿。故该证据不足以证实存在浙江省现行政策文件规定的农村户籍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的情形,其主张适用浙江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缺乏依据。鉴于选择适用的浙江省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故按照浙江省2016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6元计算。

李阳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吴江区融媒体中心FM8...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25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