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通过办理多起同质化购房纠纷案件:短视频房产中介线上大肆引流,编造置业利好话术;线下勾结楼盘案场销售,虚构贷款条件、伪造信贷材料、作出不实退房承诺,诱导收入微薄、偿债能力不足的普通购房者,透支财力购入多套房产。
购房者缴纳部分首付款后,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尾款、无法偿还按揭,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首付,开发商当即翻脸,全盘否认全部口头承诺,拒绝协商解约,反倒依据制式合同,起诉购房者继续履约、索要高额逾期违约金。
此类案件隐蔽性极强、维权难度大,大量刚需业主血汗钱被套牢、进退两难。结合庭审实操、最高法裁判规则,我以办案律师视角,拆解行业黑幕、厘清权责边界、梳理维权路径,提醒广大购房者擦亮双眼,规避置业陷阱。
一、办案案例:被中介、销售双向忽悠,多套房置业陷入绝境
案件案情还原
委托人系普通工薪家庭,收入固定、负债清晰,原本仅需购置一套自住房屋,无多套房置业能力。各大短视频房产中介账号,持续推送楼市利好视频,刻意炒作房价上涨、低息放款、买房稳赚,不断诱导当事人看房购房。
当事人购置首套房后,中介联合楼盘置业顾问层层施压、连环洗脑,接连作出四项虚假承诺:
1.?可以全程代办、伪造银行流水、工作收入证明,无视负债、征信瑕疵,保证多套房贷百分百审批通过;
2.?房屋租金足以覆盖全部月供,购房者无需额外承担还款压力,零成本持有房产;
3.?后续资金不足、无力还贷,可无条件解除购房合同,全额退还首付款,无需承担任何违约金;
4.?房企内部可协调规避限购、限贷政策,解决全部购房资质问题。
当事人基于对房产中介、房企销售人员的信任,违背自身真实购房意愿,接连签订多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倾尽积蓄支付部分首付款。签约后,银行核查信贷资料,识破虚假流水、收入材料,直接驳回房贷申请;此前租金兜底、无条件退首付、资质代办等承诺全部落空。
客观现实之下,当事人收入微薄,背负多套房款,早已丧失履约能力,多次主动对接开发商、渠道中介协商解约退款。双方互相推诿甩锅:中介主张自身只是引流推广,纠纷与平台无关;开发商主张买卖合同签字生效、白纸黑字,口头承诺不作数,拒不退款、拒不解约,反而发律师函催告履约,扬言追究全部违约责任。
二、深度拆解行业乱象:中介+房企串通售房四大灰色套路
纵观同类败诉、维权艰难案件,此类渠道分销早已形成成熟灰色产业链,全部游走法律红线,也是购房者维权突破口:
1. 短视频流量收割,制造购房焦虑
房产中介利用算法推送,精准锁定刚需群体,刻意隐瞒信贷政策、购房风险、收入审核要求,夸大房产增值收益,弱化购房负债压力,制造“不买房就亏钱”的焦虑感,前置诱导消费者非理性购房。
2. 口头许诺闭环造假,规避书面留痕
中介负责线上夸大宣传、许下利好承诺;案场销售负责对接签约、对接银行贷款,双方达成行业默契:全部违规承诺一律不写入合同、不出具盖章书面文件。一旦产生纠纷,开发商切割中介、中介推诿房企,互相撇清责任,让购房者举证无门。
3. 协同协助信贷造假,触碰法律底线
销售、中介联手指导、协助购房者伪造银行流水、劳动关系证明、资产凭证,刻意隐瞒家庭负债,违规报送贷款材料。该行为既违反金融监管强制性规定,也埋下征信受损、违法追责双重隐患。
4. 霸王格式合同兜底,权责严重失衡
房企统一制式购房合同,违约责任极度倾斜:购房者逾期付款、逾期收房,高额违约金、没收首付条款密密麻麻;但开发商虚假宣传、串通欺诈、协助造假对应的违约责任,全部空白留白,利用信息差压榨购房者权益。
三、律师法律释明:无力履约≠全额违约,开发商过错在先
很多购房者被开发商恐吓施压:签了合同必须付钱,没钱付款就没收首付、赔付大额违约金。作为承办数百件房产纠纷律师,我明确告知:该说法属于片面解读法律,并非全部合法有效。
1. 双方恶意串通诱导购房,构成民事欺诈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房产中介与房企销售人员恶意串通,虚构贷款政策、退房兜底、租金收益等关键事实,违背购房者真实意愿促成签约,依法构成民事欺诈。购房者自知晓欺诈事实之日起一年内,享有法定合同撤销权,可起诉撤销合同。
2. 虚假信贷材料致合同履行不能,不可归责购房者
案涉多套购房交易,依托虚假信贷材料办理贷款,本身违反国家金融强制性规定,交易基础违法,合同客观无法履行。开发商全程知情、默许配合造假,存在重大过错,无权直接没收首付款、主张高额违约金。
3. 在售房确定性口头承诺,具备合同法律效力
司法裁判早已统一口径:售楼人员、渠道中介在售房阶段,作出影响购房决策的确定性承诺,即便未写入书面合同,依法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短视频录屏、微信聊天、通话录音,均可作为核心证据,推翻格式合同不利条款。
4. 开发商不得转嫁责任,甩锅第三方中介
分销中介属于房企合作渠道,中介佣金、推广费用全部由开发商结算支付。中介售房行为,属于开发商经营行为延伸,房企负有监管、选人义务,不得以中介属于第三方为由免除自身法律责任。
四、律师实操维权方案,两条路径高效止损
结合办案经验,优先低成本协商,协商不成立即诉讼,全程规避法律风险:
路径一:固定证据+律师函催告,诉前和解(首选)
1.?归集全部证据:短视频直播录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首付转账凭证、房贷驳回回执、售楼处沟通记录,重点留存协助造假、无条件退首付相关证据,全部电子存证;
2.?梳理过错逻辑:列明中介、销售串通欺诈、违规协助信贷造假、虚假承诺全部事实;
3.?出具正式律师函,列明法律后果,要求解除合同、结算款项、退还剩余首付。
实务办案数据:头部房企顾及舆情风险、涉诉负面影响,七成同类案件均可诉前和解,减免违约金、退还大部分首付款,免去庭审耗时成本。
路径二:协商破裂,提起诉讼维权
1.?列明被告主体:将项目开发公司列为被告,引流中介平台列为第三人,追责双方连带责任,杜绝互相甩锅;
2.?精准拟定诉讼请求:
① 判令解除或撤销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 判令开发商返还已付首付款、维修基金、登记杂费;
③ 依法驳回开发商全部违约金诉求;
④ 判令二被告承担诉讼费、合理维权律师费;
3.?庭审核心抗辩:
本次购房并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系销售人员、中介串通诱导所致;案涉贷款依托虚假材料,交易违法,合同自始履行不能;开发商监管失职、过错在先,应当按照过错比例分担损失,无权追责购房者全部违约责任。
五、购房者高频踩坑误区,绝大多数人败诉根源
误区一:口头承诺无效,没有写进合同没法维权
律师纠正:视听资料、电子聊天记录属于法定有效证据,房企工作人员履职行为,法律后果全部归属于开发商,口头确定性承诺,同样具备约束力。
误区二:签字生效,拒不付款就是购房者全责
律师纠正:合同生效前提是交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欺诈诱导、信贷违法前提下,合同效力存在瑕疵,法院按照双方过错划分责任,不会直接判决没收首付、赔付巨额违约金。
误区三:轻信“包办贷款、随时退首付”口头话术
律师警示:行业内此类话术100%属于违规虚假宣传,目的只为快速收割佣金、回笼房款,钱款支付完毕即刻作废,切勿盲目听信。
误区四:配合中介、销售伪造流水、收入材料
律师警示:协助伪造信贷资料,属于违法行为,轻则拒批房贷、永久影响征信;情节严重,双方均需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误区五:消极应诉、拒收文书、擅自断供
律师警示:收到开发商起诉材料置之不理、缺席开庭,法院直接缺席裁判,推定购房者单方违约,直接判决没收首付、赔付违约金,这是维权最大大忌。
六、律师购房忠告:守住三道底线,远离购房陷阱
1.?量力置业,拒绝透支负债买房
买房首要核算家庭收入、负债、现金流,家庭月供不得超过家庭月总收入30%,坚决不购买超出自身偿债能力的房产,拒绝加杠杆、透支积蓄盲目置业,不要被楼市营销话术裹挟。
2.?拒绝所有违规口头承诺
凡是包办征信、伪造流水、无条件退首付、租金兜底还贷等承诺,一律视为违规欺诈,无论楼盘名气多大、优惠力度多高,果断放弃认购;所有优惠、退房、赔付条款,必须加盖开发商公章,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全程留存沟通证据
看房、洽谈、议价、签约全过程,常态化录音、录屏,保留原始沟通记录,不要碍于情面放弃取证,电子证据是普通购房者对抗房企霸王条款最有力的武器。
七、执业结语
当下楼市分销乱象频发,不少大型房企依托海量外部中介渠道拓客,表面合规销售,实则利用信息不对称、法律不对等,设置连环购房陷阱,收割普通刚需血汗钱。
很多购房者盲目迷信房企品牌、轻信短视频中介话术,忽略自身还款能力,草率签约、大额付款,最终钱房两困、背负纠纷。
在此郑重提醒:买房是普通人最大一笔家庭支出,理性永远大于冲动。凡是承诺过于完美、收益过于离谱、手续可以违规代办的售房行为,背后必然暗藏风险。
遭遇虚假诱导、串通售房、拒不退首付纠纷,切勿被动妥协、消极应诉,及时固定证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厘清过错权责,依法维权,守住家庭财产底线。
胡渝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