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张大鹏律师,来自河北京张律师事务所。在近期代理的一起涉及知名外卖平台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我作为原告梁某某(化名)的诉讼代理人,面对被告上海某有限公司(化名)试图通过“隐蔽用工”规避责任的消极应诉策略,通过扎实的证据准备和精准的法律论证,成功协助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双方自2022年2月起存在劳动关系,为当事人后续工伤认定扫清了最大障碍。
本案的难点在于被告公司的“金蝉脱壳”之计。我的当事人梁某某是一名外卖骑手,2021年11月入职后一直在张家口市桥西区某站点工作。2022年7月,他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然而,当他申请工伤认定时,却发现与其签订协议的上海某公司坚称双方无劳动关系,且试图将其推给另一家江苏的同城科技公司。在仲裁阶段仅确认了部分时间段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当事人面临着巨额的医疗救治费用无法报销的绝境。
接手案件后,我制定了“补强证据链+法律定性”的双重策略。庭审中,我敏锐地抓住了两个核心突破口:第一,针对被告缺席庭审的消极态度,我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缺席判决的规定,主张被告放弃了质证权利;第二,针对当事人主张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的关系,我并未盲目乐观,而是客观地向法庭分析了被告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这一工商登记事实,并结合工资发放记录,理性地将劳动关系确认的起点锁定在公司成立之后。
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我的代理意见。判决书明确指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应诉答辩权利,且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相关事实。同时,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确认了双方自2022年2月至今存在劳动关系。
这一判决虽然未支持最早的入职时间,但在被告完全缺席、证据极其不利的情况下,成功保住了最核心的劳动关系确认。作为律师,在复杂的新型用工模式下,既要敢于为劳动者发声,也要尊重客观事实,用理性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正是本案胜诉的关键所在。
张大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