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冬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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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财产,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影响!

发布者:朱冬霞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621人看过


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而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中没有规定时效取得制度,因此,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所有权归属不会单纯因为时间的经过而发生改变。(法律咨询,请加VX:13901584038)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改变性质,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也不能使原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变更为一人所有。双方共有关系仍是稳定的,满足再进行分割的条件。(法律咨询,请加VX:1390158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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