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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民间借贷:创业伙伴借款没写借条,公司倒闭后钱还能要回来吗?

作者:王睿涵律师时间:2026年10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次举报

西湖区是杭州创新创业的高地,云栖小镇、之江实验室周边聚集着大量创业团队。创业伙伴之间因"信得过"而口头借款、随手转账的情形极为常见,一旦创业失败、关系破裂,没有借条的借款该如何追回?本文以杭州法院审理的真实裁判规则为基础,结合西湖区一起典型的创业伙伴借贷纠纷(当事人均为化名,不涉及真实案号),为您给出答案。

本文作者:王睿涵律师,北京中凯(杭州)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专注民间借贷 / 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事 / 婚内赠与财产追回。

一、案情回顾:三十万转账是借款还是投资?

陈女士与吴先生是大学同学,一起在西湖区创办了一家文化创意公司,陈女士出资占股并负责运营,吴先生负责技术。经营期间,公司现金流紧张,陈女士先后分七笔向吴先生个人账户转账共计三十万元,微信聊天记录中吴先生曾说"这笔钱算我借的,等公司回款就还你"。

一年后公司因持续亏损关门,吴先生离开杭州去了外地。陈女士要求吴先生归还三十万元,吴先生却改口称这些钱是陈女士对公司的追加投资,"投资有风险,亏了就亏了"。陈女士持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裁判结果:借贷关系成立,应全额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款项性质应综合考量双方意思表示和款项交付事实。陈女士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吴先生明确作出了"借款"的意思表示,与转账凭证相互印证;吴先生主张系投资款,但未能提供增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等任何证据。据此,法院认定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判决吴先生归还借款三十万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利息。

三、法律分析:没有借条如何证明借贷关系

1. 借贷关系的两大要件:合意与交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院审理借贷纠纷,核心审查两点:一是双方有无借贷合意,二是款项是否实际交付。借条是证明合意的直接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

2. 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的组合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这意味着:出借人凭转账记录起诉即完成初步举证,对方主张是投资款、还款、赠与等其他性质的,举证责任转移到对方。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据,法院将支持出借人。本案中,微信里"算我借的"四个字更是让借贷合意一目了然。

3. 投资与借贷的本质区别

是否承诺固定收益、是否承担经营风险,是区分投资与借贷的两大标尺。保本保收益、到期还本付息的约定,即使名为"投资""入股",法院也会穿透认定为借贷;真正共担盈亏的合伙投资,则不能要求返还本金。

四、实务建议:创业伙伴间借款的自保指南

  1. 补签借条永远比事后补救容易。哪怕关系再好,借款时也应用书面形式固定金额、期限、利率。
  2. 转账备注写"借款"。银行转账时备注用途,是最便宜、最有效的证据固定方式。
  3. 聊天记录别删除。微信中关于借款、催款的对话要完整保留,必要时可做公证保全。
  4. 区分个人借款与公司融资。借给股东个人的钱和投入公司的资本金是两回事,分别用不同文件固定。
  5. 及时催收,中断时效。借款到期后三年内应主张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微信催款、发律师函都可中断诉讼时效。

五、常见问题解答(FAQ)

问:只有转账记录,没有任何聊天记录,能打赢官司吗?
答:有机会。转账记录完成初步举证后,对方须举证证明款项属于其他性质;对方举证不能的,法院会支持您。但为稳妥起见,起诉前可尝试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固定对方承认借款的证据。

问:借给公司的钱和借给股东个人的钱有什么区别?
答:借款人是谁,就向谁主张。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出具借条的,向公司主张;转入股东个人账户的,一般向该股东个人主张,除非能证明款项实际由公司使用且公司认可债务。

问:现金借出去的,怎么办?
答:现金交付举证困难。可结合取款记录、证人证言、对方事后确认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金额特别大的现金借款,法院审查会格外严格。

六、结语

创业路上,"兄弟情谊"不能替代法律手续。西湖区这起案例告诉我们:没有借条并非绝境,转账记录加聊天记录同样能锁定借贷关系;但更聪明的做法,是在出借的第一时间就把证据固定好。毕竟,防的不是兄弟,是风险。

(本文案例改编自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真实案件裁判规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不涉及真实案号,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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