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区】
我在海口,有人伪造了一张借条去法院起诉我,要求我还款。请问这种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吗?我该怎么应对?
【律师解答区】
您好!这种情况确实让人又气又慌。先说法律定性: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据《刑法》第307条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您的应对路径主要有两条:
① 民事诉讼层面——在应诉中提出证据质疑借条真实性、申请笔迹鉴定;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可依法申请再审。不要消极回避开庭,缺席审理往往更被动。
② 刑事控告层面——收集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的证据线索,向法院或检察院反映,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虚假诉讼不仅损害您的权益,也侵害司法秩序,司法机关对此类行为会依法处理。
还有一句要提醒:维权要依法,不能反向伪造证据。如果您也去"补"一张对自己有利的假材料,可能把自己卷入新的法律风险。建议尽快咨询执业律师评估两条路径的可行性和证据准备。在海口如有需要,可咨询海口刑事辩护律师。我们权平律所(海口)办理刑事辩护案件。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截至2026年8月。)
海南权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