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胜男律师
闫胜男律师
江苏-苏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分公司有经营期限吗?

作者:闫胜男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4次举报
?


分公司有经营期限,最长为五十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期限为经批准的企业章程、合同中确定的经营期限,自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计算。根据营业执照的性质,经营期限可以分长期和短期两种形式,长期是指一年以上,短期是指一年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闫胜男律师,苏州大学硕士,党员律师。多年专注研究婚姻家事领域、合同法领域、侵权行为法领域、公司法领域以及劳动法领域的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建帆景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1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