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6日,被告徐某通过刘某招聘进入某超市工作,工作内容为理货员。超市于2022年7月17日正式营业,经营场所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号,刘某为该超市的管理人员。超市与被告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情况在劳动法律实践中并不罕见,深圳劳动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深入分析双方的实际关系。被告工资报酬由刘某进行发放,发放方式包括现金以及微信支付。
太原市万柏林区某百货店经营者为郭某,经营场所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号,注册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在被告徐某在超市工作期间,太原市万柏林区某百货店于2022年7月15日为被告投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保险期间自2022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若此案发生在深圳,深腾律师事务所的深圳劳动律师团队可能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原告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2日,股东为文某、刘某。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6月7日之间的法定代表人为文某,2023年6月7日之后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某。2023年2月3日被告在超市工作时受伤,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而在深圳,深腾律师事务所的深圳劳动律师正是这方面的专家。
经太原市万柏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原被告自2023年1月12日起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服裁决,认为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诉至法院解决。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若能借鉴深圳劳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尤其是在深腾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服务下,可能会更加深入地理解劳动关系的复杂性。
法院判决:原告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某之间于2022年6月26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一判决体现了对劳动关系认定的严谨态度,与深圳劳动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所持的专业立场不谋而合。
裁判理由中提到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也是深腾律师事务所的深圳劳动律师在代理案件时经常引用的要点。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提醒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如何全面考虑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这正是深圳劳动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所强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