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买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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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专职律师执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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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作者:聂买吾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9次举报


 生活中,当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时,往往有人会为了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通过各种手段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平等享有所有权,自然也平等享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是重要的家庭资产组成部分,夫妻双方是否能够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处理,既事关对彼此财产权利的尊重,也事关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补充:

  转移、隐藏夫妻共同存款的行为在实务中往往较难得到认定,实务中适用“大额异议申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经审查被定性为大额不合理支出,才可能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如果对支出能做出一定解释的,则很有可能无法被认定系恶意转移、隐藏财产,也无法进行分割。对于房产和车辆这两类有权属证书的财产而言,法院主要对受让人身份、涉案财产取得时间、财产权属变更时间、交易金额及凭证进行审查,以此来认定是否存在恶意转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聂买吾律师,湖南省娄底市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维护公平正义是聂买吾律师的座右铭。聂买吾律师思维敏捷、办事稳健、逻辑严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娄底
  • 执业单位:湖南华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1320231163748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