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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规 房产证上加名也可能无法分到房产 以出资作分割前提

作者: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时间:2025年03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次举报


在婚姻法新规下,房产证上加名并不一定意味着能够分到房产。房产的分割主要依据出资情况,而非仅仅依据房产证上的名字。

1. **房产证加名与出资的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上加名就能自动获得房产的一半权益。

- 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即使在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该房产仍可能被视为婚前财产,加名一方无法分割房产。

- 如果房产是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平等分割。

2. **特殊情形下的房产分割**

-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只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将依据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来确定。

- 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考虑还贷比例和房产增值部分。

3. **房产证加名的法律效果**

- 房产证上加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意味着加名一方获得了房产的共有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加名一方就能分到房产的一半。

-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分割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还贷情况等因素,因此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可能不足一半。

综上所述,婚姻法新规下,房产证上加名并不一定能够分到房产。房产的分割主要依据出资情况和婚姻期间的贡献,而非仅仅依据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在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定各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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