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中关于销售电子烟的最新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条,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到销售电子烟,若未经许可经营电子烟,即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中的‘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情形。
关于立案标准,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这意味着,如果个人销售电子烟的非法经营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或者单位销售电子烟的非法经营额达到或超过十五万元,即可能达到立案标准。
2.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是指通过非法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如果个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所得达到或超过二万元,或者单位销售电子烟的违法所得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也可能触发立案标准。
3.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比较严重情节的。这表示,即使非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未达到上述具体数额,但如果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具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情节,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等,也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而立案。
综上所述,销售电子烟若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立案标准主要依据非法经营额、违法所得额以及情节的严重性来判断。具体案件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还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