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2000**********

  • 执业机构: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文书代写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乱扔垃圾的处罚规定

发布者: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11月13日|分类:行政诉讼 |3503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 ,乱扔垃圾的行为包括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1. ?轻微违法行为?

    •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1立方米以下的,或污染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处罚标准为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2. ?一般违法行为?

    •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1立方米以上3立方米以下的,或污染面积1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的,处罚标准为对单位处以1.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的罚款。

  3. ?严重违法行为?

    •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3立方米以上的,或污染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处罚标准为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