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2000**********

  • 执业机构: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文书代写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第三次和企业签合同是签长期合同吗

发布者: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8日|分类:合同审查 |718人看过

不一定是长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这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也可以协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者的区别在于;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否则合同可以一直有效。这种合同通常意味着双方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定且长期的劳动关系?。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约定了明确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确定合同的期限,通常在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或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第三次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是否签订长期合同取决于双方的协商结果和劳动者的选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