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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罢工一周,单位有权利开除员工吗?

发布者: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1366人看过


遇到这种情况企业没有开除员工的说法,只能是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过书面形式,企业以口头转告的形式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否则企业需要支付赔偿。


一般来说,罢工这种特殊情况不是企业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特殊情况下,企业即使解除合同,也必须证明在法律或企业制度中这种行为达到了解除合同的标准,如果企业不能证明这点,那么是无效的。


企业可能会说员工手册或制度中有规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手册或相关制度必须在保证出台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才能对员工有制约力,尤其是由于企业在长时间拖欠工资致使员工罢工的情况下,其处理结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支持才可以实施。简单的说,而且如果企业的员工手册或制度没有向员工进行了宣贯,不能证明员工知道并了解相关制度,企业是不能因为罢工而处罚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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