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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芳律师成功案例(二)刑事辩护案例分析范某某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获缓刑

发布者:余庆芳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9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余庆芳律师成功案例(二)刑事辩护案例分析范某某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获缓刑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0月,“张三”(化名)报警称其被电信诈骗。经查,范某某明知他人为非法资金过账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使用,银行卡过账20万元,为“张三”(化名)被电信诈骗资金,范某某在银行柜台取现19.5万元并交给上线,非法获利5000元。另外,被告人范某某还介绍同案他人为上游犯罪分子非法资金过账,同案他人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使用,银行卡过账20万元,范某某获利2000元。案发后,范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范某某如实供述以上事实并向公安机关退赔退赃。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范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至法院,范某某及其家属在法院一审阶段委托河南良承(信阳)律师事务所余庆芳律师为其辩护。
办案经过:
余庆芳律师经过范某某沟通并阅卷研究案件情况以及指控的证据后,向法院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第一,关于定罪层面,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范某某归案或坦白供述,已经认罪认罚,辩护人不予辩驳。
第二,关于量刑层面,辩护人提出:范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系初犯,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主动退缴违法得、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结合以上量刑情节,余庆芳律师请求法庭对被告人范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范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余庆芳,河南良承(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专业毕业,具备很强的法律思维和逻辑能力,善于寻找法律关系中的突破口,化繁为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信阳
  • 执业单位:河南良承(信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1520********8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