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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的时限是多久

作者:张洁红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4次举报
2025-12-19

一、工伤申报的时限是多久

1.单位申报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特殊情况申报时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单位一般需在30日内申报,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职工等主体可在1年内申报。

二、工伤社保是单位负担吗

1.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负担: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承担相应费用。

2.部分工伤待遇由社保基金支付: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符合规定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部分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在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以及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且单位未安排护理的护理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工伤保险费由单位负担,工伤待遇则根据不同项目分别由社保基金和单位承担。

三、工伤申报后多久伤残鉴定

1.一般情况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只要符合上述伤情稳定等条件,就可申请伤残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一般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总体而言,工伤申报后,从时间上看,快则在工伤认定完成且伤情稳定后一两个月就可进行伤残鉴定,慢则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更久,具体取决于伤情恢复状况和相关流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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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红律师,浙江新东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多年银行工作经验,擅长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主要擅长领域:1、交通事故:交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金华
  • 执业单位:浙江新东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720********1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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