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项重罪被立案侦查,两项罪名均属于重大刑事犯罪,一旦定罪将面临长期有期徒刑、巨额罚金,个人职业与征信彻底受损。李志维律师全程承办该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工作,两次退侦期间持续提交证据、法律意见,全面击破两项罪名的证据链条,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任何犯罪记录,实现实质无罪。
1. 案情简介
赵某系某矿业公司总经理,侦查机关认定其在职期间参与非法采矿作业,同时认定其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人员,以非法采矿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并移送鞍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若两项罪名成立,赵某将面临数罪并罚、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金。案件审查期间,检察院先后两次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控方证据存在明显短板。李志维律师接受赵某委托,确立核心辩护目标:两项罪名均证据不足,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
2. 办案经过
全流程阅卷、证据梳理、法规检索、沟通汇报、书面法律意见撰写、退侦补充抗辩均由李志维律师独立完成:
(一)初次全面阅卷,锁定两大核心抗辩方向
李志维律师完整查阅全部侦查卷宗,梳理采矿现场笔录、矿量鉴定、公司任职文件、人员供述、涉黑组织相关证言等全部材料,拆分两项罪名分别梳理证据漏洞:
1.非法采矿层面:现有材料无法证实赵某存在策划、组织、实施非法采矿的决策与实际行为,采矿量、开采区域鉴定依据存在瑕疵,无法归责于赵某个人;
2.涉黑罪名层面:无客观书证、稳定证言证明赵某知晓黑社会组织架构、参与集团违法犯罪活动,仅碎片化言辞证据,达不到定罪标准。
(二)首次退侦阶段提交完整无罪法律意见书
检察院第一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期间,李志维律师抓紧时间整理全套辩方佐证材料:
1.调取赵某任职分工文件、公司审批流程,证明采矿项目决策、现场管控均由其他负责人负责,赵某不掌握采矿审批、开采执行权限;
2.收集赵某日常工作记录、往来沟通文件,证明其仅负责企业常规经营,未参与任何违规开采安排;
3.针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逐条拆解司法解释,提出认定该罪需明知组织性质、多次参与违法犯罪,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佐证赵某满足该构成要件;
4.撰写专业法律意见书,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同时满足两项罪名的定罪标准,建议公安补充关键客观证据。
(三)二次退侦持续跟进,补充补强抗辩论据
公安第二次补查重报后,李志维第一时间核对补充侦查全部新证据,核实补充材料仍无法弥补原有证据缺陷:新增笔录依旧为孤立言辞证据,无资金流水、现场记录、书面协议等客观证据予以印证。李志维律师再次向检察院提交补充辩护意见,逐条驳斥侦查机关补充证据的证明效力,明确两项罪名均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刑事证明标准。
(四)持续与承办检察官当面、书面沟通
案件审查全程,李志维律师多次前往检察院沟通案情,结合非法采矿、涉黑相关司法解释、同类不起诉判例,分层论证:
1.非法采矿罪:无证据证明赵某具有非法采矿主观故意与客观实施行为,矿量鉴定无法区分合法、非法开采范围,指控事实不清;
2.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缺少赵某加入组织、参与暴力/经济犯罪的实质性证据,孤证不能单独定罪;
3.两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仍未能补齐关键定案证据,应当依据刑诉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 案件结果
不起诉这一实质无罪结果完全依托李志维律师全程专业辩护工作取得: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经两次退侦、完整审查全案及李志维律师多轮书面、口头辩护意见,最终认定本案指控赵某涉嫌非法采矿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出具鞍检刑不诉[2024]13号不起诉决定书。
1.赵某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无犯罪案底;
2.解除全部强制措施,不存在罚金、违法所得追缴等财产处罚;
3.两项重罪指控全部撤销,彻底消除当事人刑事追责风险。
4. 李志维律师办案总结
1.一人涉嫌多类重罪且案件两次退侦的案件,审查起诉是争取不起诉黄金窗口期。李志维律师抓住两次退侦关键节点持续提交辩护材料,持续向检察机关输出无罪观点,持续削弱控方证据效力。
2.非法采矿类案件辩护核心:区分企业不同岗位人员权责,通过任职文件、审批流程等客观书证剥离当事人决策、实施责任,同时针对矿量、开采范围鉴定瑕疵提出有效质证,瓦解定罪基础。
3.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标准极高,必须同时具备主观明知、客观参与组织活动两大要件,李志维律师精准适用司法解释,指出仅有零散口供无客观佐证不能定罪,形成核心抗辩逻辑。
4.刑事案件孤证不能定案是核心裁判规则,李志维律师全程紧扣证据充分性标准,两次退侦后控方仍无法补齐关键客观证据,不起诉辩护意见被检察院全盘采纳。
5.多重罪名复合案件辩护应当分罪拆解、分层次论证,李志维律师对非法采矿、涉黑两项罪名分别搭建独立证据抗辩体系,条理清晰、说理充分,大幅提升辩护意见采信概率。
6.此类重大经济、涉黑复合型案件,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依托律师精细化阅卷、法规检索、持续沟通,在审查起诉阶段阻断案件起诉至法院,彻底避免留下刑事犯罪记录。
李志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