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之间借钱不打借条,极容易导致纠纷。
但打了借条,就万事大吉了吗?显然不是,因为借条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更多。
看看借条背后有哪些“陷阱”。
01 打借条时写错名字
包括写绰号、昵称、小名、曾用名等;故意把名字写成错别字,如“锋”写成“峰”等;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等。
提醒: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02 用消字笔写借条
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签字笔一样,但是墨水成份比较特殊,写出的字过段时间后会逐渐褪色直至消失。
提醒:打借条时用自己带的笔给对方写借条。
03 由他人代写借条
借款人写借条时,假装去拿纸笔离开现场,过会拿着写好的借条返回交给出借人,之后因未还款发生纠纷,经鉴定,借条上的字体不是借款人写的。
提醒: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该在现场看着借款人写借条,不要离开视线,以免对方找他人代写,事后不认账。
04 用复印件偷梁换柱
借款人写完借条后,找借口离开现场,之后返回将借条交给出借人,出借人没仔细看,借条原件已经被替换成了复印件。
提醒: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出借人拿到借条后一定要仔细辨别上面字迹、指印等,确保拿到的是借条原件。
05 保证人签名未写明身份
借款人借钱时有担保人是好事,将来担保人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但如果担保人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上只签了名字,没有注明担保人身份、担保责任类型的,担保人很可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提醒:要在担保人的签名前写明“担保人”,表明其身份;同时要写明担保责任种类,如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等,以及担保范围等事项。
06 将借条写成收条、欠条
收条、欠条只能表明双方存在金钱关系,但不能证明这种金钱关系是借款性质。一旦对方不能还款甚至不认账,处理起来会很麻烦。
提醒:标题写明“借条”,不要写成其他。
07 篡改借条
借条上写明借了别人5000元,还款时借条上的金额变成了50000元,闹到法庭上,很难说清楚。
提醒:借条上的借款金额要以大写+小写的方式进行明确,防止他人事后篡改。
08 借条上没写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
如果借款有利息,要在借条上明确。口头约定的利息没有相应证据证明的,法院不会支持。
提醒: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利息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09 打了借条没收到款
张三找李四借款10万,张三写了10万元借条后,李四只借给张三6万,之后李四拿着借条要求张三还款10万。
提醒:要拿到实际借款金额后再向对方出具借条。如果借款人出具借条后出借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借款,借款人应及时向对方主张权利并留存相关证据;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借款本金,借款人应通过诉讼等方式撤销已出具的借条。
10 代他人出具借条
张三找李四借款,李四没钱,便介绍朋友王五给张三,王五信不过张三,最后由李四给王五出具借条,王五把钱通过李四借给了张三,最后张三不能还款,法院判决要求由李四偿还借款。
提醒:借条上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借条的一方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千万不要碍于朋友情面,帮别人写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