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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

作者:林荔枝律师时间:2025年01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5次举报
2025-01-25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可主张过错方对其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那么你知道有哪些情况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吗?

首先,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解除。夫妻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其次,如果存在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中明确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主张赔偿一方也存在过错,将不利于离婚损害赔偿的主张。

最后,我们来说说导致离婚的过错的法定情形:

1、重婚

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法律上的重婚;二是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即事实上的重婚。

2、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

身体暴力、精神暴力,非偶发的、不特定的、危害后果不大的家庭冲突。暴力后果应达到导致双方离婚并需赔偿的程度。

4、遗弃、虐待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

“遗弃”指的是夫妻间对年老、年幼、患病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扶助、抚养的另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故意不履行其应尽义务导致离婚的行为。被虐待、遗弃的对象,可以是夫妻无过错方,亦可是其他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实务中,常见的情形有:对于婚内与他人私生子女、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刑事犯罪强奸、猥亵等过错行为,如达到重大过错程度,一般认为可支持离婚损害赔偿。

人在感情中独立的标志之一就是可以坦然接受一段关系的开始和结束。在爱或是不爱的情感世界里,我们呼吁,可以不爱,请不要伤害,如若伤害,法理也难容!

林荔枝律师,现为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负责人,是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1510120********14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