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荔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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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万索赔“零赔付”:律师如何通过“因果关系”破局

发布者:林荔枝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80人看过 举报

2026-04-15

律师观点分析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受害人需就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过错四个要件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原告未能完成对“因果关系”这一关键要件的举证,导致其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9日凌晨,原告驾驶车辆因爆胎发生侧翻。随后,被告驾驶的重型货车与原告侧翻车辆发生碰撞。原告本人当时已转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后在无任何车辆、人员接触的情况下,因“受到惊吓”坠落至边坡外受伤。

原告主张其因本次事故造成九级伤残,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41.5万余元。

(二)焦点问题

1. 是“被撞伤”还是“自己摔伤”?

2. 被告的驾驶行为与原告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诉讼经过】

在本案中,原告因二次事故引发意外坠落,索赔高达413,815.22元。面对巨额索赔,我所杨平律师接受被告及保险公司委托,迅速梳理案情,精准抓住核心破绽。

杨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指出原告坠落受伤系“无任何车辆接触”的独立意外,与被告的驾驶行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并成功引导法院采信该观点。最终,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判决被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辩护,力挽狂澜。四川融创律所用实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无辜者免于担责。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主要结果说明:

不赔偿:被告及财险公司无需向原告支付任何赔偿款(原告主张的413,815.22元全部被驳回)。

承担诉讼费:本案受理费2,917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核心原因:法院认定原告的摔伤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且其人身损害与被告的驾驶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告未能完成举证责任。


【法律解析:为什么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请?】

这起案件之所以具有典型意义,在于它厘清了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两个核心法律概念:

1. 因果关系是赔偿的基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虽然被告的货车确实撞上了原告的车(第二次事故),但原告的人身伤害(坠落受伤)发生在警方记录的“无任何车辆接触”的状态下。法院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坠落受伤是被告驾驶行为的直接结果。

2. 举证责任的“分水岭”

《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原告主张被告的碰撞导致其惊吓坠落,但警方的接处警回执作为公文书证,已经明确记载了“不慎摔伤”的事实。原告未能提供反证或进一步证据推翻这一事实,因此承担了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什么是“因果关系”?】

在侵权责任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关键。即使存在时间、空间上的接近,也不必然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本案中:

● 被告车辆并未直接接触原告本人;

● 原告的跌落行为发生在自身脱离事故车辆之后;

● 原告的惊吓、坠落等行为缺乏与被告行为的直接、必然联系。

?? 法律不保护“无因果联系的损害”


【法律适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二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如何避免“有事故、无赔偿”?】

? 对受害人而言:

1. 及时固定证据:如能证明他人行为导致自身恐慌、跌落等损害,应尽快报警、调取监控、收集目击证言;

2.注意自身行为的安全性:事故后应尽量停留在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伤害;

3. 合理评估因果关系:不是所有发生在事故之后的事,都能被认定为事故造成的损害。

? 对驾驶员及保险公司而言:

1. 坚持因果关系审查:不轻易接受“时间接近即因果”的逻辑;

2. 善用交警认定文书:如《接处警回执》《事故认定书》等,是法院判断是否属于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

3. 积极应诉,依法抗辩:对于无因果关系的索赔,依法坚决抗辩,维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风险提示】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关键证据,其内容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 因果关系是连接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纽带,缺乏这一纽带,赔偿请求难以成立。

● 在遭遇意外时,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对于后续维权至关重要。


法律不仅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也保障无辜者的清白。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林荔枝律师,现为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负责人,是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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