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当事人与审理情况?
当事人:原告任某某(女,2000 年 2 月 20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黄X,四川XX律师);被告青白江某某网络工作室(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XX,经营者何XX,男,1995 年 7 月 22 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灌南县,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
审理程序:2022 年 4 月 7 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7 月 18 日公开开庭(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被告缺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原告诉求?
解除与被告工作室签订的《代运营抖音账号服务合同》;?
判令被告工作室返还服务费 30,000 元;?
判令被告工作室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 30,00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 倍,自 2022 年 1 月 28 日算至款项付清日);?
判令被告工作室承担购衣成本 1,034 元及本次诉讼律师代理费 6,000 元;?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工作室承担。?
三、关键事实?
合同约定:2022 年 1 月 4 日,原告任某某与被告工作室签订《代运营抖音账号服务合同》,约定被告工作室为原告抖音账号提供代运营服务(含抖音传播方案、短视频拍摄制作等),服务期 120 天(自收到原告邮寄产品次日起算);服务费 50,000 元 / 季度,原告首次支付 30,000 元、年底结清尾款;被告工作室无故停服超 20 天,原告可终止合同;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
履约与违约:原告任某某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4 日向被告工作室转账 10,000 元、20,000 元(合计 30,000 元),2022 年 1 月 18 日邮寄价值 1,034 元服装;被告工作室收款收物后未提供任何代运营服务,2022 年 1 月 28 日同意返还费用但未实际履行;原告为诉讼支出律师费 6,000 元。?
四、法院观点?
合同解除成立:原、被告签订的《代运营抖音账号服务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被告工作室收款收物后未履约,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因原告起诉前未送达解除通知,确认合同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日)解除。?
款项返还与赔偿:合同解除后,被告工作室应返还服务费 30,000 元,赔偿服装折价款 1,034 元;资金占用利息调整为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非原主张的 4 倍);诉讼因被告工作室违约引发,律师费 6,000 元依合同约定应由其承担。?
五、判决结果?
解除原告任某某与被告青白江天靖网络工作室于 2022 年 1 月 4 日签订的《代运营抖音账号服务合同》;?
被告青白江天靖网络工作室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任某某返还服务费 30,000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 30,00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算至款项付清日);?
被告青白江天靖网络工作室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任某某支付服装折价款 1,034 元、律师费 6,000 元;?
驳回原告任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726 元、公告费 560 元,由被告青白江天靖网络工作室负担;?
不服判决可在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林荔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