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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通知义务可以解除合同吗?

作者:魏玉宝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5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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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不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即可解除合同;如果是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未履行通知义务一般不能解除合同,除非当事人是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的,可以不履行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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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宝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合同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九元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520********8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