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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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未领结婚证,是该申请解除同居关系还是起诉离婚?

发布者:谢慧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254人看过

1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若双方是在199421日前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的,形成事实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按正常离婚程序审理。若双方在199421日后同居而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想解除其同居关系的,可以先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后婚姻效力从二人具备结婚实质要件时开始计算,法院即按正常离婚程序审理;双方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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