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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缓刑保护自己?

作者:庄竞博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1次举报


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情形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争取;


2、需要当事人积极悔罪的,同时辩护律师也需要从当事人的悔罪表现,被害人的谅解,有无立功等内容,争取得到法院的缓刑。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庄竞博律师,1978年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现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人崇尚法学,专注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2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