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一个异常忙碌的月份,仅参加的庭审就19个,辗转省内外数个地方,单月也收获了数份胜诉判决,其中包括几个刑事案件,让我感觉收获颇丰。
刘某等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2024年4月,在接受刘某母亲委托之后,四个月的时间,我与另一位协办律师数次会见,加上开庭,总行程约六千公里。在检察院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庭审之中,我们抓住河南高院关于网络诈骗最新量刑指导意见的变化,提出有利被告人的量刑建议获得法院认可我们的辩护意见,将量刑调整为一年四个月。
秦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2024年8月17日,也是河南潢川法院开庭返回的第二天,秦某的家人电话找到我。了解已经开了一次庭且效果非常糟糕。随即,与主审法官联系递交了律师代理手续,查阅案件卷宗等,了解到出庭支持公诉人当庭给出一年八个月的量刑意见(比审查起诉阶段增加了两个月)并建议对秦某执行逮捕。在此情形下,先是与法官沟通申请预留一定时间,争取是否可以协助家属,促成被害人谅解;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寻找辩点等。9月2日,在谅解金额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定秦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还有就是刚刚检察院的一起盗窃案,通过阅卷发现起诉意见书认定的金额与实际悬殊几万元,第一时间与办案人员联系,要求予以尽快核实...
收获就是用心办好我们的每一个案子,就会收获新的一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