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3)门0203刑初599号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某某
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23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陈翰、杨倩莹,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4月以来,被告人叶某某通过微信等接受他人投注的方式,先后接受张秀华、庄毅、朱跃进等赌博人员进行“六合彩”私彩投注,涉案赌资人民币407955 元,并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5000余元。
2023年4月25日,被告人叶某某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益三里8号1202室被抓获,并被缴获黑色华为手机1部(型号PAR-AL00)、账单3 张、笔记本 4本、建设银行卡张等作案工具。到案后,被告人叶某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叶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3 人赌博人民币 407955 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叶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如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五千元,宣告适用缓刑。
被告人叶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亦无异议。
另查明,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叶某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并预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某某犯赌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叶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另,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和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应予没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叶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
二、被告人叶某某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5000 元,予以没
收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华为 PAR-ALO0 手机1部账单3张笔记本4本、建设银行卡1张,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依法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附件: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 (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已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