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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作者:郝江波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6次举报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父母为子女购置婚房作为对新人与新家庭的帮扶,而房子作为大宗商品,承载了对幸福的殷切期盼与对新人的诚挚祝福,通常需要一个普通的家庭付出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积蓄才得以购买。正因为其价值高、保值度高的特点,一旦发生纠纷,对于房子如何分割将会是很对人关心的问题。对于结婚时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应分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一、房子为婚前购买。如果房子是在婚前为子女购买,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就是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外。

二、房子为婚后购买。如果房子是在婚后为子女购买,这种情况一般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原则上属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个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焦作律师郝江波,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法律顾问,曾执业于江苏省苏州市,担任苏州迪纳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卡尔森家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焦作
  • 执业单位:河南国银(焦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820********0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