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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与泌阳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高艳春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5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苏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25483.72元;2、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3年3月27日,原告因右上臂神经瘤入住泌阳某某医院,被告医务人员告诉原告能切除。2023年3月27日下午手术,手术记录肿瘤完全切除,但术后出现右手腕背伸不能。转院至河南省人民医院后确诊为右桡神经切断,经河南省人民医院手术后依然没有恢复。现原告右手腕依然不能背伸。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

被告某某医院辩称:1、不能按服务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被告的误工费;2、不应支付精神抚慰金;3、按75%的比例计算被告的损失比较合理。

经审理查明,2023年3月27日,原告因右上臂包块到被告某某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右上臂神经瘤、左肾囊肿、脑梗塞后遗症。被告对苏某某实施了右上臂神经瘤切除手术。原告住院4天,于2023年3月31日出院,个人支付医疗费1168.71元,出院医嘱要求其去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2023年4月1日,原告到河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桡神经损害,住院12天,支付门诊检查费655.2元,住院医疗费23897.89元,院外购药3503.59元。2023年4月15日,原告到泌阳县惠民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7天,支付医疗费849.18元。2023年12月3日,原告到泌阳县高邑乡卫生院住院4天,进行康复治疗,个人支付医疗费480.18元。

经原告申请,本院委托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就被告对原告实施的诊疗活动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原告的伤残等级和误工、护理、营养期限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为:被告在对原告实施的诊疗活动中未尽到高度谨慎诊疗注意义务和明确告知义务,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原告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且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原告右桡神经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原告因伤的误工、护理、营养期分别评定为260日、130日、50日。原告支付鉴定费13860元。

另查明,2022年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642元/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483.7元/年,2022年度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为55,429元/年。

本院认为,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被告在对原告的诊疗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原告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且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故依法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考虑原告自身病情因素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被告应承担原告经济损失的比例为80%。经核算,原告的经济损失为:1、医疗费30554.75元;2、误工费39483.67元(55429元/年÷365×260天),原告请求35797.37元,依法按35797.37元认定;3、护理费14831.4元(41,642元/年÷365×130天);4、营养费1000元(20元/天×50天);5、住院伙食补助费1350元(50元/天×27天);6、交通、住宿费2240元(20元/天×12天+去河南省人民医院住院交通费酌定为600元+去西安鉴定交通费酌定为1000元+住宿费400元);7、伤残赔偿金146238.06元(38,483.7元/年×19年×20%);8、精神抚慰金10000元。以上原告损失共计242011.58元,根据责任承担比例,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为193609.26元(242011.58×80%),下余48402.32元由原告自己承担。

综上,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交通费应有真实有效的正规票据证明并于就医地、时间、人次相符合,且以满足基本通行为标准,原告请求的交通费中有包车和自驾车,对其费用过高部分本院不予支持;本案司法鉴定意见认定被告的过错仅为原告损害后果原因力的“主要原因”,原告据此要求被告承担90%损害责任的理据不足,亦不予支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为被侵权人的原告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提出的不应支付精神抚慰金的意见与法律规定相悖,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泌阳某某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苏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3609.26元;


高艳春,河南筑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已进入法律行业多年,实战经验累积比较丰富、理论功底比较扎实。在执业过程以民商事诉讼业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驻马店
  • 执业单位:河南筑梦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1720********18
  • 擅长领域:侵权、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