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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赡养父母义务是多少岁

发布者:曾媛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341人看过举报

 一、女儿赡养父母义务是多少岁

  女儿赡养父母义务年龄一般是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相应能力。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后果

  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后果是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赡养义务时法律规定的子女的强制性义务,需要及时履行。申请赡养费的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有: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三、未履行赡养义务有权继承遗产吗

  未履行赡养义务有权继承遗产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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