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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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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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

发布者:丁文怡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245人看过 举报

2026-06-05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张某某与被害人系同会所同事,20244月凌晨因日常工作琐事在休息室发生口角争执,情绪失控后撕扯对方头发、将被害人按压在地殴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右侧56肋骨骨折,伤情达轻伤二级,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案发后张某某经公安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归案全程如实供述案件经过;在丁律师协调下,张某某家属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赔付被害人2万元,双方达成谅解、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文书。

2、办案经过: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丁律师接受委托,全程担任张某某一审辩护人。接手案件后,丁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细致核实冲突起因、事发经过、动手缘由、事后补救意愿等细节,全面梳理全案笔录、伤情鉴定、谅解书、到案经过等全套案卷证据。办案过程中,丁律师重点从邻里同事偶发纠纷、临时情绪冲动、事前无预谋伤人的案件客观属性切入,分两大方向开展辩护工作:其一,积极居中斡旋民事赔偿,多次对接被害人及其家属,耐心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当事人足额赔付、顺利拿到谅解;其二,紧扣电话传唤主动到案构成自首、全额赔偿获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初犯无前科、主观恶性小、冲突系琐事临时引发多项法定、酌定从轻要件,形成完整辩护思路。庭审阶段,丁律师围绕上述从轻情节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详细论证张某某人身危险性低、具备良好社区矫正条件,恳请法庭采纳量刑建议并依法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与点评:法院全盘采纳丁律师全部辩护意见,综合全案事实与各项从宽情节,最终判决: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本案系轻伤二级故意伤害刑事案件,丁律师通过高效促成刑事和解、精准提炼多项从轻量刑情节,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缓刑,使其不用实际收押服刑,顺利回归原有工作与日常生活,充分体现丁律师娴熟的调解能力与精细化刑辩水准。


个人简介:丁文怡律师,珠海资深刑事律师,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七年。丁文怡律师毕业于警校,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珠海
  • 执业单位: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420********7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1440420********7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