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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毒品,未取货被抓获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发布者:刘立强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1172人看过


网购毒品,未取货被抓获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李某在得知其购买的“烟油”到达菜鸟驿站后,没有去取货,其供述中辩称是因为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加大,其不想贩毒了,因此迟迟没有取货,其是自动放弃,在轻而易举就能取到货的情况下,自动放弃,属于中止犯罪。

对于卖家来说,收到货款,发出货物,即为既遂;对于买家来说,支付货款,货到菜鸟驿站,没有领取,没有完成购买的行为也没有再去实施向他人贩卖的行为的可能性没有完成犯罪。本案因无法提供自动放弃犯罪的证据,没有认定犯罪中止;不管是自动放弃,还是拖延迟误,还是被抓获不能取货,但犯罪没有全部完成是客观事实,因此本案应认定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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