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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遗产如何继承?

作者:朱艳鹏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02次举报
2023-12-05

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遗产如何继承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身亡,一般认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但如果二者都有其他继承人的,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可分配遗产吗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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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鹏,河南新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擅长处理民事纠纷、刑事辩护、侵权纠纷以及各类诉讼业务,具备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许昌
  • 执业单位:河南新莲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1020********4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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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020********49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