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合法收养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当养父母起诉离婚时,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成为重要争议点,不少养父母不清楚抚养权该如何处理、自身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担心无法继续抚养养子女,损害自身和养子女的合法权益。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离婚时,抚养权的处理原则与亲生父母子女一致,核心是“有利于养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综合判断。委托离婚律师协助处理,能确保抚养权处理合法合理,保障双方和养子女的权益。
下面天津姜春梅主任律师给大家解答:养父母与养子女离婚时,抚养权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以及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关于抚养权的规定,具体分点说明如下:
抚养权处理的核心原则:养父母与养子女离婚时,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与亲生子女一致,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养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养子女的年龄和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不满两周岁的养子女,以由养母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已满八周岁的,需尊重养子女的真实意愿。离婚律师可协助梳理自身抚养优势,争取养子女的抚养权。
收养关系的影响: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养父母对养子女享有与亲生父母同等的抚养权,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消除,生父母无权要求抚养养子女,也无需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若收养关系未合法成立(如未办理收养登记),双方不构成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离婚时,养子女的抚养权需归其生父母,养父母无权争取。离婚律师可协助核实收养关系的合法性,明确抚养权的归属范围。
特殊情形的处理:若养父母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不尽抚养义务,不利于养子女身心健康,法院会将养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若双方均无抚养能力,可由收养机构或其他具有抚养能力的近亲属抚养;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养子女送养给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确保养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律师可协助处理特殊情形下的抚养权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综上,养父母与养子女离婚时,抚养权的处理与亲生父母子女一致,核心是有利于养子女身心健康,结合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抚养条件综合判断。如果您是养父母,在起诉离婚时,涉及养子女的抚养权处理,不知道如何主张自身权益、如何保障养子女的身心健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离婚律师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对照法律条文,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协助您争取养子女的抚养权,保障您和养子女的合法权益。姜春梅律师是天津家理主任,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如果您有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主页电话预约姜律师获取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