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不给,起诉个人拿到了胜诉判决,但这个人是个老赖,现在一直拿不到钱,又想再起诉公司,问我还有戏没有。
不是我泼冷水,这种情况真的有点来不及了!法律程序不允许这么返工。你现在才准备起诉,还来得及,不去犯这种低级错误!
第一次起诉前,如果怀疑这个人是替公司采购,就该把他和公司一起告了,让法院在一个案子里判清楚,到底该个人还是公司掏钱。现在倒好,只告了个人,法院都判了是他的责任,现在想拉公司进来,真的有点晚!
生效判决就像泼出去的水,不仅管被告,也管原告!再起诉公司,要么算“重复起诉”,要么没证据没理由,大概率被驳回。
一定要重视!起诉前先想明白两件事:告谁?凭啥告?自己拿不准的,宁愿花点钱找律师做做诉前分析,把路子走对。别到最后赢了官司,却成了“法律白条”,哭都没地儿哭!
另外提醒帮公司采购的朋友:真被起诉了别躲、别心虚!积极应诉,说清情况,真的不要平白替公司背债了!原告可能只是因为摸不清楚情况,只能先告你。
想少走弯路,提前梳理“该告谁”的朋友,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