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到对方理亏,自然能逼迫对方让步调解,这可能是很对律师刚开始执业的一个理念。
执业时间变长,就会看到另一种现实:调解任何时候都能做,都有可能成功,也都有可能不成功。这就是调解的不可捉摸之处。
从新手律师时期的信誓旦旦到后面的似乎没有什么标准,这是从我代理的案子里看到的现实经验。我参与了,双方都投入很大时间、精力沟通,最后没有调解成功的案子;也参与了以为不会成功,结果顺利调解结案的;还有委托人本来非常生气决心要打官司,结果发现对方其实很惨,又心软,主动放弃诉讼,不用调解纠纷就解决的。
整体上来说,纠纷的双方如果都是本着解决问题,也愿意各退一步,那调解就很容易成功,如果不是,那就只能在诉讼程序里走到最后。
作为代理律师,我给委托人的一个建议是,如果你的方案说服不了我,那你很难说服法官,更难说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