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甲方客户说:以前项目开工,很多人跟我们说,不要管那么多。我们听了建议,对施工方的事没有管那么多,现在时不时有农名工到政府部门去要工资,我们根本什么情况都不知道,转头去找施工方,施工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不做回应,很难处理。有些人明明只欠十来万,去政府那里声称有一百万,我们弄不清楚情况,政府又一直督促处理,只能是先处理后面再说。
所以这次,他们再次开始施工,我建议他们,让工程、法务、行政等部门,共同规范落实每一个施工方的施工合同签署、农名工实名流程、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等工作,这些东西,缺一个不允许进场施工。对甲方来说,施工方可以随时走人,但他们走不了,长期要在一个地方经营发展,商业信用和对项目的掌控能力都很重要。抓大放小的前提是,能掌握大和小的信息,再选择抓什么放什么。
从不同的客户身上,律师经常能看到不同角色人员的无奈。这个客户苦于施工方不守信用,那个客户苦于甲方一直拖款,各有各的主张和立场,特别是现在的市场环境下,各方之间在交易前对对方是否会履约的担忧都更进一步。一个好处是,这些交易会更多的出现律师的身影,交易合规、诚信履约,更加被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