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他人被立案审判的,法院一般可以对犯罪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立案后要认定构成犯罪的,需要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若是符合的,则构成犯罪,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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