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静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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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之第8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否可以书面形式 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发布者:阎静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2日|分类:离婚 |1426人看过


答:可以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

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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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

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

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

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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