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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静律师团队律师
执业资质:1500120**********
执业机构:重庆星空(南岸)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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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阎静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1310人看过
答:出生时取得民事权利能力,死亡时民事权利能力
终止。涉及胎儿遗产继承、接受赠与利益时除外。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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