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静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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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之第四问: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和终止的时间?

发布者:阎静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1310人看过


答:出生时取得民事权利能力,死亡时民事权利能力

终止。涉及胎儿遗产继承、接受赠与利益时除外。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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