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本案于雪竹律师系原告代理人,原告与被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原告持有涉案公司股权份额,被告须在期限届满后回购股权,双方先后签订多份补充协议,到期后,被告未履行回购义务,因此董先生委托于雪竹律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案重点争议焦点系多份合同中,约定的回购主体不一致,导致仲裁机构在多次开庭中,围绕回购义务主体问题,发起质疑。于雪竹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及专业素养,针对合同主体问题进行充分有利的答辩,并补充多份证据夯实己方立场,最终说服仲裁委,采纳了于雪竹律师的观点,裁决原告方胜诉,支持了原告方包括支付回购款,支付利息,并承担逾期支付产生的利率等全部仲裁请求,帮助当事人争取了共计200余万元的经济利益。
于雪竹律师